監管
歐盟、中國和美國的立法者及政府機構就人工智能作出的決定。
在歐盟,AI Act 分階段適用。2026年5月,立法者臨時同意推遲高風險系統的義務。正式通過仍待完成。
中國首次計劃對前沿模型、智能體和訓練數據實施出口管制。可在11月15日前提交意見。在美國,司法部於11月6日宣布成立一個打擊濫用先進人工智能的專責小組。
列表標明各項的最新狀況。草案或臨時協議尚不是生效的規則。
- EU AI Act
- 根據2026年5月7日的臨時協議(Digital Omnibus),附件III高風險系統的義務由2027年12月2日起適用,而非2026年8月2日。附件I受規管產品中的系統適用2028年8月2日。通用模型的義務和禁令維持不變。
- 歐盟,透明度
- 營運者的透明度義務由2026年8月2日起適用。只有第50條第2款對提供者的標示義務延至2026年12月2日。
- 中國
- 商務部和科學技術部於2026年10月16日以第48號公告提出對前沿模型、智能體和訓練數據的出口管制。涉及訓練量達10²⁶ FLOP、參數達2萬億或位列全球前十的模型。清單是草案,可在11月15日前提交意見。出口前登記已經適用。
- 美國
- 司法部長 Todd Blanche 於11月6日宣布成立 Super-Intelligence 專責小組。它將追查外國國家、罪犯和企業濫用先進人工智能的行為。
- Meta
- 原本會允許抓取企業客戶網站的新業務條款已無限期暫停。此前挪威和巴西的出版商及監管機構提出了反對。
- 11月4日有報道指 Google 計劃對不使用人工智能功能的客戶關閉搜尋,隨後遭遇反彈。限制人工智能的學校也會受影響。
臨時協議要在正式通過後才生效。草案在最終版本前可能改變。